在招投标领域套利技术,很多地方仍然在采用博彩性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和确定中标人。
例如:四川比选办法的机选程序跟海南省东方市的摇号程序,都是一种随机的程序,不仅如此,湖南省长沙县和湖南省交通厅采取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也属随机程序,福建省在800万元的施工招标中采用了随机抽取程序,上海市杨浦区在资格预审时也采取了随机抽签的方法。
有人认为“摇号中标”等博彩性程序公平、公开,可以有效制约“暗箱操作”,打击围标串标行为,还可以简化评标程序,节约招投标成本。
但经过十多个省份近年来陆续的使用来看,其并不能解决围标串标的弊端。
存在风险性。
在面对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时,通过摇号产生的中标者有可能是借用资质、资金不雄厚、技术力量不强或施工设备较差的企业。
这样就会出现施工进展缓慢或者质量问题。
其次套利技术,投标单位投标时注重了组价结果。
往往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设备的质量品牌等方面的要求和市场信息分析了解不够充分全面,中标后可能出现退标的情况。
对挂靠借用资质的企业难以起到制约作用。
在资格审查环节,评委们只能审查是否具有相关证书,而无法审核其资质的真伪,这一漏洞就会给假借资质和转包分包者提供了投机取巧的机会。
不符合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
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这种打着“公平、公正”的旗号的招标方式,实质上对实力强、信誉好、技术水平高的企业来说,是极大不公平、不公正。
在招投标过程中,其中不乏一些招投标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操作,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情形。
其次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招标投标机制的技术性和科学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集程序性、技术性、法律性、科学性为一体的市场竞争机制,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无疑是对招标投标科学机制的否认,用博彩的方式来解决复杂的管理问题,是某些部门管理水平低下的表现。
在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中,法律明确规定的评标办法仅有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三种,目前,我国法律所对应的《招标投标法》、行政法规对应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没有出台具体的评标办法,也就是说,法定的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实际就两种,没有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近日,四川甘孜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州县(市)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摇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尽管摇号中标存在种种问题,可地方政府依然坚持摇号等博彩性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理由是什么?难道是由于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就效力层级来讲,仅是招投标法实行之初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它不值得地方政府去遵守?
笔者认为,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和采购范围以外的项目,可以探索更为开放式的做法,比如减少备案环节、增加入库更新频率等,来征集投标人和供应商,防止行业、部门、地方市场封锁,对名录内企业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动态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合理地将名录内企业按行业类别和等级划分,准确、合理地编制项目价格,防止综合水平强弱企业同台竞争,给予投标人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区间等,但以博彩性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和确定中标人应该加强管理与监督,严格打击其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