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法院审结一起涉28名被告人的跨国电信诈骗案,其中27人犯诈骗罪,1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案各被告人被判处1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0年以上12人,5年到10年6人,全案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共计498万元。
案情简介
吴某某等27人分别组成的四个犯罪团伙先后在越南芒街设立诈骗窝点,以婚恋交友为方式骗取他人信任后,诱骗他人到虚假证券网站上进行投资,进而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850余万元,被害人多达80余人。被告人辛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