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老挝媒体青年电台消息。
2021年12月31日,老挝外交部发布了《关于出入境老挝流程和申请文件指导细则》细则规定:
一、申请进入老挝
入境老挝
1.1 部委或部级机构,有必要邀请专家、工程师、自愿者、外国留学生,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外交部领事司
1.2 个人或法人有需要到老挝投资,也请以文件报送外交部领事司,文件要求如下
1)境内外投资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年度完税证明
4)投资局或省/万象市计划投资厅申报外交部领事司入境签证申请函(后将转送移民局)
5)送达外交部的入境申请书需要有以下信息:
-姓名、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预期入境时间
-入境口岸
-乘坐交通工具
-入境详细计划(出发国家、途径国家)
-入境老挝的紧急必要原因
-隔离地点
1.3 公司或在老挝工程项目负责人,需要紧急聘用来老挝进行经营、项目工作的外国劳工、专家的情况,在向外交部防疫部门申报之前,需遵循以下步骤:
1)在老挝投资许可证
2)企业登记注册证
3)年度纳税证明
4)劳工与社会福利部出局的外劳雇佣许可证明
5)省/万象市劳工厅出具的外劳雇佣许可证明
6)经营者通过公安部出入境移民局,向外交部领事司呈递申请,以取得入境签证
7)送达外交部的入境申请书需要有以下信息:
-姓名、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预期入境时间
-入境口岸
-乘坐交通工具
-入境详细计划(出发国家、途径国家)
-入境老挝的紧急必要原因
-隔离地点
8)隔离地点预定证明:酒店或其他防疫部门指定隔离场所
1.4 对于老挝公民,回国时请在所在国老挝领事馆进行登记,报备姓名、老挝联系人电话、原因、回国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回国口岸、隔离地点(酒店、隔离中心),以便老挝防疫部门审批并方便公民回国。
1.5 领事馆、国际组织,需要紧急聘用来老挝进行短期、长期工作的使馆人员、职员的情况,请向外交部有关部门提出纸面申请,包括人员信息:姓名、出行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入境口岸、隔离地点、经过国家,然后外交部领事司将根据规定进行审批。
1.6 每种入境老挝申请需至少在出行时间提前7日,向外交部防疫特管委呈送。
2. 取得外交部防疫特管委批准入境老挝后需遵循以下措施:
2.1 持有尚未过期签证的个人,可入境老挝(但需要事先取得外交部防疫特管委的许可)。
2.2 还未取得入境老挝签证的个人,获得领事司签证许可之后,才可在出发国家的老挝领事馆提取签证。
二、出境老挝
老挝公民和外国公民,需前往其他国家的情况(所有情况),可向各口岸移民局部门报备,不需要防疫部门的批准,需准备好出国的手续文件。
附:
入境老挝的新冠防控措施指令,严格遵照各时期老挝新冠防疫特管委出台的各项通知。
本指南代替2020年12月16日出台的第2857号通知,自签章日起正式生效,直到通知变更为止。
旅游绿区(Lao Green Zone)将由新闻文化旅游部出台程序、条件、指定标准。
由此,望周知,并严格遵守措施。
外交部防疫特别管理委员会主席
副部长本怒·潘达怒翁(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