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持续发力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12月30日,兴安派出所民警在乌兰浩特市某小区内抓获两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经讯问,门某、张某在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为赚取佣金,仍将名下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现二人已被兴安派出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