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安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安岳县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老挝、
柬埔寨等国家及前往云南边境
需提前报备的通告(2021第17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坚决遏制安岳县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安岳县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缅甸、柬埔寨、阿联酋、菲律宾、泰国、老挝、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等国。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应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并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国家。未提前报备、审批,被有关部门通报、拦截、劝返的,将参照安岳县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
二、安岳县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和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前往的,须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至少提前3日向户籍地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地区。因未提前报备或私自前往而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登记拦截的,将参照安岳县籍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目前已到达云南省边境的安岳县籍人员务必立即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及派出所联系,核实个人报备事宜。
三、组织、参与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停止,立即返回并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境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发现正在或已经非法出入境、滞留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10报警或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安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松滋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
云南边境及相关国家的通告
当前,举国反诈、全民防诈“防火墙”的构筑日益坚固,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在国内难以立足,便将目光投向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国家,欲以非法手段出境后,继续在境外从事犯罪活动。为坚决遏制松滋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松滋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或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以及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相关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的,须提供出差证明、旅游协议书、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有效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并提前三天向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报备,由辖区派出所将相应证明材料上报松滋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否则将被强制劝返。
目前已在云南边境地区或滞留上述国家的松滋籍人员,系合法正当经商、务工、出差、旅游的请及时向松滋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提供正当合理的证明材料,并承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被强制劝返。因未提前报备、私自前往或在边境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等部门拦截或查处的,将按照松滋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虚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偷越国边境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偷越国边境行为及其组织、运输、协助、容留者,并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500到30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拨打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松滋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大冶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边境及相关国家的通告
当前,举国反诈、全民防诈“防火墙”的构筑日益坚固,国家对境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在国内难以立足,便将目光投向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相关国家,欲以非法手段出境后,继续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为坚决遏制大冶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大冶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云南省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或西双版纳州等边境地区,以及缅甸、柬埔寨、泰国、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阿联酋、土耳其等相关国家。如有紧急情况确需前往的,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及派出所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工资证明、有效劳务合同、公派出差文件、旅游协议书、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证明等证明材料,经逐级上报批准后方可前往,否则将被强制劝返。
目前已在云南边境地区或滞留上述国家的大冶籍人员,系合法正当经商、务工、出差、旅游的请及时向大冶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提供正当合理的证明材料,并承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被强制劝返。因未提前报备、私自前往或在边境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云南边境公安机关、国家移民管理部门等部门拦截或查处的,将按照大冶籍滞留缅北人员相关处置措施予以严厉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虚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偷越国边境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偷越国边境行为及其组织、运输、协助、容留者,并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拨打110或各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冶市“全民反诈、全民防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